招生資訊
外籍生
【重要聲明 】
本校辦理招生事務,除宣傳、推廣及協助 學生辦理來臺必要程序外,未委由校外機構、法人、團體或個人辦理。
一.線上申請
二.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招生時程
春季班 2026年/ 2月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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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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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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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公告日 |
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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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班 |
114學年度春季班申請截止日期 |
2025年11月17日~2026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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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春季班合格名單通知 |
2026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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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春季班入學許可寄發 |
2026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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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春季班註冊入學 |
2026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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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學期正式開學日,國際專修部待學校行事曆確定後另行通知錄取學生。
- 中文及英文版本如有出入,以中文版本為準。
三.外國學生入學申請程序(更詳細資訊請參閱當年度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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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一 |
請先確認您的身分符合外國學生申請資格,再確認欲申請就讀系所及入學時間之申請截止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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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二 |
請上本校報名系統,填妥入學申請表、並上傳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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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三 |
申請文件請於截止日前上傳至本校國際生報名系統(https://tra.tajen.edu.tw/OverseasStudent/),以掛號郵寄(海外地區建議使用DHL或FedEx等快遞服務)至以下地址。 (請將報名信封封面,黏貼於申請郵件上) 大仁科技大學 國際專修部 907101臺灣屏東縣鹽埔鄉維新路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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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四 |
當申請表件收到時,國際專修部會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
四.申請資料
(一)應繳文件
1.線上填寫入學申請表(檢附兩寸半身照片)。申請資料除照片應以 JPG 檔案上傳外,其他則以 PDF 檔案上傳,請依各項文件欄位逐一上傳,每一文件項目僅可上傳單一檔案。申請生若單一項目有多個電子檔,請自行合併成一個檔案後再上傳,並以 2MB 為限,逾時將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文件一概不退還,請自行保留備份。
2.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外國學校最高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及成績單(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1)大陸地區學歷: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2)香港或澳門地區:應依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3)其他地區學歷: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學歷同我國同級學校學歷。前二目以外之國外地區學歷,應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但設校或分校於大陸地區之外國學校學歷,應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並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4)畢(結)業年級相當於臺灣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或香港、澳門地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得申請本校學士班,並得依本校學則規定於畢業前補修十二學分以上(含),方得符合畢業資格。補修之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
3.中文或英文自傳、讀書計畫乙份。
4.最近三個月經由金融機構提出中文或英文存款證明新臺幣十五萬之財力證明(美金5,000元)。
(1)若存款證明非申請人本人帳戶,另須檢附資助者親筆聲明書(中文或英文),說明資助者與申請人之關係,並保證負擔申請人在臺就學所有費用。
(2)全額獎學金得主可以獎學金證明書代替(不接受獎學金申請表)。已獲臺灣獎學金證明者,仍須檢附銀行存款證明新臺幣 3 萬元以上(美金 1,000 元)。
5.健康證明(包括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有關檢查)。
6.語文能力相關證明文件
*本校要求進入中文授課為主的學生應有基本華語聽說讀寫能力,因此外國學生於申請入學時得檢附已具基本聽說讀寫語言能力之相關證明,以作為入學資格審查有利之依據。建議語言能力證明如下:
(1)申請中文授課之系所
A.母語非華語外國學生需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基礎級能力A2(含)以上或其他中文檢定同級。
B.中文為母語者或畢業於中文授課之學校並具證明者(例如: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畢業證書)或大學主修中文並具證明者。
(2)申請英文學程者,其英語文能力測驗應達CEFR B1(含)級以上。
7.各系所規定應繳交文件。
(1)上述文件為初審必要文件,須齊全且合格後方送至系所做最後審查。
(2)申請科系所將以資料審查及面試進行申請入學審核。請務必提供口面試聯繫方式,以供聯繫。
(3)注意事項:不符合報考資格或所繳證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在錄取後未註冊前發覺者,應取消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發覺者即開除學籍,不發給任何學籍證明。如在畢業後始發覺者, 除勒令繳銷其畢業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4)外國學生已在臺完成學士以上學位,繼續申請入學碩士學制者,得檢具我國各大學校院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文件,不受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限制。
(5)本校審核外國學生之入學申請時,對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未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文件認定有疑義時,得要求經驗證;其業經驗證者,得請求協助查證。
(二)其他附件
1.外國學生註冊時,新生應檢附已於國外投保自入境當日起至少六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在校生應檢附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等相關保險證明文件。國外之保險證明,應經駐外館處驗證。
五.學雜費收費標準
(一)依據「大仁科技大學114學年度外國學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本校 114 學年度之四技學生,提供入學優惠。
(二)符合本獎助資格者,第一學期提供入學免學雜費優惠,第二學期至第八學期每學期:優惠繳交註冊費金額新台幣42,000 元,費用明細如下:學費新台幣 30,000 元、雜費新台幣10,366 元、電腦使用費新台幣 600 元,以及平安保險費新台幣 1,034 元。
六.學雜費退費標準
學雜費退費標準供參考用,實際收費標準以本校會計室網頁公告為準。https://www.tajen.edu.tw/p/412-1000-4614.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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